曲中公告
《教职工个人信息表》填写说明
《教职工个人信息表》填写说明
说明:1.此表供教职工填表使用,请提供给教职工本人(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本表未涵盖的内容可查阅《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填表说明》中的《教职工信息填写说明》。
2.此表内容将进入《江苏省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库,全省联网,填表务必要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差错由教职工本人负责。在信息表右上角由本人签字确认。
3.如学历、职称、荣誉奖励等发生变化,需提供新的证书复印件。
4.
个人信息由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社会关系和履历等六个部分组成。
1. 基本情况:
基 本 信 息 |
职工号 |
学校统一编号。 |
姓名/曾用名 |
与身份证一致;曾用名与户口簿一致,如无,可不填写。 | |
身份证号/出生日期 |
与身份证一致;出生日期根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15位无效。 | |
性别/民族 |
与身份证一致。 | |
籍贯 |
填写格式为“某省某市某县(区)或某市某县(区)”。如“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上海市普陀区”。 | |
健康状况 |
按“健康”、“一般”、“有慢性病”、“有生理缺陷”、“有严重疾病”、“其他”对照填写。 | |
婚姻状况 |
按“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他”对照填写。 | |
用人形式 |
填写编内教师或编内职工。 | |
人员类别 |
按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校长、助理)、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如实填写。 | |
政治面貌 |
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盟盟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对照填写。 | |
参加党派时间 |
必填项,与政治面貌相对应,格式如“201208”。 | |
港澳台侨 |
按“香港同胞、香港同胞亲属、澳门同胞、澳门同胞亲属、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亲属、华侨、无”等对照填写。 | |
移动电话 |
必填项 | |
照片(提供电子照片) |
白底或蓝底证件电子照,像数:高×宽=144×121,分辨率300DPI,大小200K内,清晰完整不变形。2010年8月前进校的人员学校已有可不提供。2010年8月后分配或调入的人员到德育处请 | |
文 化 程 度 |
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专业 |
按目前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填写,如无专业,填写“无”。 |
最高学位 |
按目前最高学位证书验证填写,如无学位,填写“无”。 | |
第一学历/第一学历专业 |
第一学历指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如无专业,填写“无”。 | |
教育技术能力证书 |
按“无”、“初级”、“中级”、“高级”对照填写。 | |
普通话等级 |
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参照填写,无证书,填“无”。 | |
英语水平/第二外语语种及水平(英语水平项必填) |
水平按 “一般”、“熟练”、“精通”、“良好”、“其他”对照填写,第二外语语种指除英语以外的第二外语的名称。 | |
其他个人信息 |
电话 |
指家庭常用电话号码,格式如“025-5366031”。 |
宗教信仰 |
信仰的宗教名称。 | |
电子邮箱 |
在互联网上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 |
住址/邮编 |
指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的详细地址。 | |
配偶姓名/工作单位 |
配偶现任的工作单位。 | |
社会兼职 |
指县级以上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兼职职务。 | |
学术团体兼职 |
指在学术团体内兼任的职务名称。 |
2. 工作情况:其中“离校情况”项不填。
工作调动情况 |
参加工作年月/从教年月 |
格式如“201208” |
工龄/教龄 |
工龄=2012年-参加工作年代+1年,如1992年参加工作,工龄=2012-1992+1=11(年)。如自参加工作起一直在教师岗位,教龄=工龄-1,如上例教龄为10年。如有间断工龄,工龄和教龄要减去间断年。 | |
进校时间 |
格式如“201208” | |
进校方式 |
按“录用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录用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录用非应届毕业生”、“军队转业”、“军队复员”、“系统内调入”、“系统外调入”、“回国定居”、“其他”对照填写。 | |
来源地区 |
指进单位前的所在地区,格式为“某省某市某县(区)或某市某县(区)”。 | |
来源地区类别 |
指进校前所在地区,按“城市”、“县区”、“乡镇”、“农村”,对照填写。 | |
岗位信息 |
现任岗位 |
对照教师、行政(校长、助理)、教辅、工勤、其他如实填写。 |
在岗情况 |
对照在岗、外借、待岗、长期病假、退养、待退休如实填写。 | |
岗位资格证书 |
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会计资格证书”、“医生资格证书”、“其他”对照填写,若无,填写“无”。 | |
证书编号/日期/认定机构 |
对照岗位资格证书填写。 | |
任教情况 |
任教学段 |
按学前教育、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其他、无等如实填写。 |
任教学科 |
按本人现任学科填写。 | |
周平均课时数 |
以2012年上学期为准,按周平均课时数填写,若无,填写“0”。 |
3.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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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党内职务 |
以行文为准。 |
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
专业技术职称1 |
取得教师职称人员,按省、市人事职称部门颁发的证书填写。未定职和无专业技术职称的填写“无职称”。 |
专技职称1对应的岗位级别 |
四级(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七级(中学高级教师)、十级(中学一级教师)、十二级(中学二级教师) | |
取得时间 |
按证书所取得的时间填写,格式“201208”。 | |
聘任职称/聘任日期 |
按学校聘任证书填写。 | |
专业技术职称2/专技职称2对应的岗位级别 |
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填写。 | |
个人技术等级情况 |
工人技术等级 |
按“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对照填写。 |
取得时间 |
按证书所取得的时间填写,格式“201208”。 | |
聘任资格 |
按学校聘任证书所确定的工人技术等级填写。 | |
聘任情况/工人工种 |
按“已聘”、“高聘”、“低聘”、“不聘”、“缓聘”、“其他”对照填写,工人工种按现实际工作岗位据实填写。 |
4.工资福利:学校统一填写。
5.近三年考核情况:请修改为2009、2010、2011年三年考核情况,分合格、优秀、嘉奖、记功如实填写。
6.处分情况:如实填写。
7.荣誉奖励:
荣誉奖励 |
称号 |
按“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区县级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对照填写。 |
其他称号 |
当称号填写“其他”时该项必填,填写具体的奖励称号。 | |
等级 |
按“国家级、省部级、省级部门、地市级、地市级部门、县级、县级部门对照填写。县级部门以下不填写。 | |
任教学科 |
填写获得称号所对应的学科。 | |
任教学段 |
按“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其他”,对照填写。 | |
授予时间 |
以证书所提供的时间为准,填写格式如“201208”。 | |
授予单位 |
以证书所提供的单位为准。 |
8.个人履历:从第一学历阶段开始,按附件格式填写。
9.社会关系:选择主要的填写。一般未婚的填写父母亲,已婚的填写配偶及子女。家庭成员相应的职务、工作单位、地址、电话要填写齐全,无内容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