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曲塘中学值班用房分配的计分办法(草案)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包括曾经获得过)

1.特级教师——20      2.省学科带头人——18

3.省骨干教师——14      4.市学科带头人——12

5.市骨干教师——10      6.县学科带头人—— 8

7.市教坛新秀—— 6      8.县骨干教师  —— 6

9.县教坛新秀—— 4

二、职称

1.教授级高级教师——20           2.高级教师——10

3.    —— 6      4.初级教师—— 4

三、工龄

自参加工作起,每一年计0.5分,累加计算,上不封顶

四、教学业务与行政

现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曾经担任)2分,不重复计算。

五、双职工

双职工——4

六、客籍教师

1.江苏省外——4                   2.江苏省内——3

3.南通市内——2

七、子女

其子女中考成绩达海中一档线并现在我校就读——4

八、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获得者/记功

1.省级——10      2.市级——6    3.记功——2

注:

1.根据以前学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005年暑期以后分配、调进我校以及本镇(镇区)有住房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考虑值班用房。

2.双职工记分办法:按夫妻双方中高分者单独计算(可选两间)。

3.选房顺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分数相同则抓阄进行。

本办法将由学校办公会讨论,再提交七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海安县曲塘中学

O一二年十一月

[打印文章]
上一篇:教学新时空[ 11-20 ]
下一篇:2012-2015三年规划书[ 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