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曲塘中学值班用房分配的计分办法(草案)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包括曾经获得过)
1.特级教师——20分 2.省学科带头人——18分
3.省骨干教师——14分 4.市学科带头人——12分
5.市骨干教师——10分 6.县学科带头人—— 8分
7.市教坛新秀—— 6分 8.县骨干教师 —— 6分
9.县教坛新秀—— 4分
二、职称
1.教授级高级教师——20分 2.高级教师——10分
3.一 级 教 师 —— 6分 4.初级教师—— 4分
三、工龄
自参加工作起,每一年计0.5分,累加计算,上不封顶
四、教学业务与行政
现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曾经担任)加2分,不重复计算。
五、双职工
双职工——4分
六、客籍教师
1.江苏省外——4分 2.江苏省内——3分
3.南通市内——2分
七、子女
其子女中考成绩达海中一档线并现在我校就读——4分
八、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获得者/记功
1.省级——10分 2.市级——6分 3.记功——2分
注:
1.根据以前学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2005年暑期以后分配、调进我校以及本镇(镇区)有住房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考虑值班用房。
2.双职工记分办法:按夫妻双方中高分者单独计算(可选两间)。
3.选房顺序按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分数相同则抓阄进行。
本办法将由学校办公会讨论,再提交七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海安县曲塘中学
二O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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