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海安县教育局文件

 

海教发〔2015〕24 号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5年暑假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9号)和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的通知》(通教办2015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5年春季学期结束和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各中小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考查、考试工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根据省、市要求,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22日。

二、突出学生假前安全教育,强化学校暑期安全管理。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要通过校班会、师生大会、致家长的公开信、家校通平台等各种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以防溺水、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做到学生、家长、教师全覆盖,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按照市局《关于开展“七彩夏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通教安〔2015〕17号),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完职中、局直各学校、各区镇教办于7月23日或8月23日前,选送作文类、视频类或漫画类作品至少一件至县教育局,初评后择优报市参评。各区镇教办及相关学校要利用暑期,规划、建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立“户外交通安全情景体验区”、“交通安全活动室”等宣传阵地。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排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安全治理工作,已确认无法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要利用暑期及时拆除。同时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好借出资产的回收、保管,对盘盈、盘亏及待报废资产按规范程序处置。暑期中,要持续开展学校夏季消防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维修,努力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暑期不用的实验室、微机室、网络室等,要做好断水、断电、封闭处理,并列入重点例行巡查范围,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今年气象部门预测和上级要求,各区镇教办、各学校要将暑期防台风、防雷、防汛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及时应急应对,保证信息畅通。遇有极端天气情况,要及时提示提醒师生做好安全防范。要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巡查,落实安全保卫防范工作责任,彻底杜绝因夏季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暑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0日前报局安监科备案(区镇由教管办集中报送)。各学校暑期安全管理情况,将列入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内容。

三、科学安排暑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日生活。假前合理适度安排学生暑期作业,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倡导布置符合学生年龄段特点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书面暑假作业要认真批改,认真反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提高实践能力、培养良好品德。

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提高学生闲暇生活品质。一是结合第十二届“南通韬奋读书节”组织学生开展暑期读书活动,开出书目,提出阅读量、阅读方法等具体要求。二是结合“创新在我身边——2015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感恩父母、回报家乡、服务社会,培养良好道德品质;三是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区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成为健康生活的传播者与实践者。四是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行为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学校、社区资源开放的有利条件,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不沉溺于网络。

暑假期间,县少年宫和各区镇“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向学生开放文体设施,正常开展活动,加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各完职中按序时要求,开展“学子归巢”系列活动。各相关幼儿园要对照省优质园标准建设到位,确保下半年顺利通过省优质园评估或复检。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创新教育引导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有效遏制各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倡导教师修身养德,廉洁自律,谢绝参加“谢师宴”。严格执行“五严”规定,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师德师风巡查组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明查暗访活动,形成详细记载,确保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各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同样将列入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内容。

五、组织暑期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结合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对标找差,加强建设,强化科研,提升内涵。组织全体教师(含幼儿园编外教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网络全员培训,加强跟踪督促,保证本单位报名率、参学率、完成率、优秀率达到100%,并获得规定学时。督促前期学时不足的教师补足学时缺口。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网络教研,通过网上晒课、观课评课、优课评选等环节,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形成人人用资源、时时有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各学校、各课题组和课题主持人要做好省、市级课题研究总结工作,确保到期(2013年度)省、市级课题顺利结题。各单位要按照县局测算并下达的中小学、幼儿园学历提升任务,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通过多种途径按时入学,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参加教师进修学校本科学历班和研究生学历班,并按序时进度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六、强化校安工程、塑胶化工程管理。各区镇教管办、各学校要根据县局的部署,安排专人,轧紧时间,把握进度,加强校安工程实施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校舍加固工程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工,塑胶化运动场工程按序时推进。

七、认真做好新学期教育教学准备工作。根据县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招生相关信息要提前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规范教育收费,开学时,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全面总结春季学期和全学年学校各项工作,即早谋划下学年、下学期的工作思路。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暑期人员流动工作,达到人员交流的理想效果。提前做好教育教学的各项准备,要利用暑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加快对已建成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新学期开学顺利使用。

以上通知,请原原本本传达至全体教职员工,并希切实遵照执行。

 

 

                          海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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