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民航招生通知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8年在江苏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通知
南通市招办:
随着国家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民航各运输企业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根据民航2018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我院发展规划,2018年我院拟在江苏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我院飞行教师;
2、海航股份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西藏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祥鹏航空公司、邮政航空公司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8年江苏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1998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外语语种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 “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1月1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学院将派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附后),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1)。
3.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学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院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2018年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6、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我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初检安排:
初检时间:2017年10月31日9:00-12:00
初检地点: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崇川区青年西路22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728023477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17年10月18日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
附件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一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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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生源地 (学籍所在地) |
省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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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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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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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最近一次月考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综合 | 总分 |
学校(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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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体 状 况 | 身高 (学院填写) | 厘米 | 体 重 (学院填写)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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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近视
| □是 (左眼 ______度右眼 ______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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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近视手术 | □是 (手术时间:______年______月)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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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须 知 | 1.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初检。 2.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加初检。 注:须凭此表参加面试初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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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以下信息十分重要,请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
姓名 |
| 生源地 | 省 市 | |||||||||||||||||
学校 |
| 班级 |
| 文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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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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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父母或老师) | 联系电话(本人) | |||||||||||||||||||
备注:1、请各位同学确保以上信息填写工整、完全正确; 2、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避免重要信息不能及时接收。 | ||||||||||||||||||||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7cm。
2、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3、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4、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5、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6、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7、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8、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9、胸腔脏器手术史。
10、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11、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12、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13、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14、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5、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6、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17、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18、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数超过450度;行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
19、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20、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21、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