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的通知
中共海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海安县教育局
海委教〔2017〕35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
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学校,各区镇教办,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法律素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级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教育系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基本法规学习读本》(法律出版社)。
二、参加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党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2日
四、参考形式(二选一)
1.通过链接(http://sft.jiangsu.gov.cn/),登录江苏省司法厅网站参加考试;
2.通过手机、平板电脑下载安装“法宣在线”APP,以手机号码注册后参加考试。
五、具体流程
1.登录。参考人员登录省司法厅网站,点击“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专栏,或者直接链接网址http://www.faxuan.net/jsbw.html,点击“马上参加”进入注册页面。
2.注册
(1)选择“所属单位”
a. 各区镇学校党员(含曲中、李中、立中、南中、双楼中专)依次选择“南通市——海安县——××镇中小学校”;
我校党员选择“南通市——海安县——曲塘镇中小学校”
b. 县教育局机关人员,省海中、实验中学、海安中专、城南实中、海陵中学、紫石中学、实小、城南实小、特校、一幼、二幼、三幼、长江路园党员依次选择“南通市——海安县——海安县教育局”;
c. 县体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依次选择“南通市——海安县——海安县体育局或海安县教育督导室”。
(2)在注册页面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验证码。然后点击“注册”,系统自动提示“恭喜您,注册成功”,并显示参考者的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参考者输入的手机号,初始密码默认为888888。点击“前往竞赛”跳转到初始修改密码页面。
(3)修改初始密码。为确保参考人员注册账号安全,系统要求参考人员必须修改初始密码为6到12位的数字和字母组合(如abc123、a123456),修改完成后在首页点击“我的考试”,选择“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点击进入即可开始答题。
3.答题。试题从题库中随机生成,题型为单选、判断和多选,题量分别为20、20、10道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分数以高分计分。考试时间截止后仍未交卷的,系统自动终止答题、提交试卷。试卷提交后即显示考试成绩。
六、奖项设置
网上考试每周举行一次抽奖,每次抽取特等奖4名,每人奖励话费500元;优秀奖20名,每人奖励话费100元。获奖信息通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掌上12348和法润江苏APP发布。
七、工作要求
1.确保参赛率100%。各完职中、局直学校,各区镇教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将通知要求、考试方式、参考流程告知应考人员,做到人人知晓,按时参与。各完职中、局直学校要确保在职党员参考率100%,机关各科室要确保工作人员参赛率100%。
2.落实序时推进。各完职中、局直学校,各区镇教办要落实专人做好督促、统计工作。活动结束前,每周二、周五上报《“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统计表》(附件2)至县局安监科(邮箱:2021912460@qq.com),县局汇总公布、上报。
3.加强督查考核。各完职中、局直学校,各区镇教办党员参赛情况列入学校、区镇法治建设“月度积分考核”(按参赛率等,权重分±1分)和党建工作考核。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局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学法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和选用挂钩。
活动期间,若有疑问,请与县局安监科联系:88935358;也可与县法宣办联系:81861608;或拨打400-659-2288咨询。
附1:县六部门《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附2:《“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统计表》
中共海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海安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海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海安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司法局
海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法宣办〔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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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
学党章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
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区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法律素质和全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运用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经研究,决定依托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组织全县党员暨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基本法规学习读本》(法律出版社)。
二、参加对象
1.全县党员,重点是各区镇、县级机关单位、学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
2.国家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网上考法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2日。
江苏法制报书面竞赛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26日。
四、参考形式(三选一)
1.通过链接(http://sft.jiangsu.gov.cn/),登录江苏省司法厅网站参加考试;
2.通过手机、平板电脑下载安装“法宣在线”APP,以手机号码注册后参加考试;
3.通过2017年12月4日刊发的江苏法制报参加书面考试,报纸竞赛版面可复制,答卷交县法宣办统一上报。
五、具体流程
考试采取先注册后考试的方式,具体流程为:
1.登录。登录省司法厅网站,点击“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或直接链接http://www.faxuan.net/jsbw.html,点击“马上参加”注册。
2.注册。参考人员在注册页按要求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验证码。其中,对于所属单位,例如:(海安县委宣传部参考人员输入所属单位时,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点击“全部”,选择“海安县委宣传部”即可。城东镇党委政府及所属单位参考人员,应选择南通市—海安县—城东镇党委政府及所属单位即可。曲塘镇中小学参考人员,应选择南通市—海安县—曲塘镇中小学校即可。非公职人员,含乡镇、街道、村居的非公职党员,请按居住地所在区镇选择:XX(区)镇非公职人员。单位的选择还可以按照关键字搜索。其他未能在考试系统单位名录中体现的部门,一律选择“其他单位”)。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点击“注册”,系统自动提示“恭喜您,注册成功”,并显示参考者的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参考者输入的手机号,初始密码默认为888888。点击“前往竞赛”跳转到初始修改密码页面。
3.修改初始密码。为确保参考人员注册账号安全,系统要求必须修改初始密码为6到12位的数字和字母组合(如abc123、a123456该种格式),修改完成后在首页点击“我的考试”,选择“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点击进入即可开始答题。
4.答题。试题从题库中随机生成,题型为单选、判断和多选,题量分别为20、20、10道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分数以高分计分。考试时间截止后仍未交卷的,系统自动终止答题、提交试卷。试卷提交后即显示考试成绩。
六、奖项设置
网上考试每周举行一次抽奖,每次抽取特等奖4名,每人奖励话费500元;优秀奖20名,每人奖励话费100元。江苏法制报书面考试在答卷回收结束后集中进行一次抽奖,抽取幸运参赛人员100名,每人奖励话费100元。获奖信息通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掌上12348和法润江苏APP发布。
七、工作要求
1.“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提高广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质效的重要抓手。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将通知要求、考试方式、参考流程告知应考人员,做到人人知晓,按时参与,确保参考率。
2.各区镇、部门、单位参考人数按照在编人数确定(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参公人员、临时人员、政府购买人员),参考率要求100%。区镇、部门每三天上报一次参考人数,活动过程中及结束后,将对“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暨2017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情况和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3.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学法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和选用挂钩,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考试情况将作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4.活动期间,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县法宣办联系。联系人:张亦凡,联系电话:81861608,也可加入海安公务员学法考试QQ群:348424682,或拨打400-659-2288咨询。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海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海安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司法局 海安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2
“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统计表
单位 年 月 日 填报人
单 位 | 党员数 | 参赛数 | 参赛率 | 单位 | 党员数 | 参赛数 | 参赛率 |
省海中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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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 | 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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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塘中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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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堡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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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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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公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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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中学 | 48 |
|
| 开发区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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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发中学 | 85 |
|
| 高新区 | 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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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莫中学 | 77 |
|
| 曲 塘 | 1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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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中专 | 115 |
|
| 雅 周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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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楼中专 | 48 |
|
| 南 莫 | 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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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实中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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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 甸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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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中学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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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 头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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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石中学 | 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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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小学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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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实小 |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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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学校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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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幼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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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幼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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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园、三幼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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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党员数”为2017年5月统计的“在职党员人数”;2.活动结束前,各完职中、局直学校,各区镇教办于每周二、周五填报本表至县局安监科(邮箱:2021912460@qq.com),以便汇总公布、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