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海安县曲塘中学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海安县曲塘中学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18年3月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前提。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成果,根据“海教发[2018]8号”文件《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底
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孙长青
副组长:卢 生 金志才 王霖伯 张志平
成 员:贾忠元 周 强 王珍山 曹建平 王荣群 杨加余
黄玉龙 张 维 万海兵 鲍存根 朱传新 黄耀春
高丽芳 崔恒祥 宋建玲
四、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有偿补课问题
1.责 任 人:卢 生
2.责任部门:教务处
3.协同部门:校办、党办、德育处、总务处、监委会、工会
4.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对于主动动员学生有偿补课以及采取课上不讲课后讲等手段迫使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行为将重点整治。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提供教育教学设施等。
(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1.责 任 人:王霖伯
2.责任部门:监委会
3.协同部门:校办、党办、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工会
4.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2)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工作日中午饮酒、酒(醉)驾、涉赌、涉黄问题
1.责 任 人:王霖伯
2.责任部门:安保处
3.协同部门:校办、党办、德育处、教务处、工会、监委会
4.整治内容:
(1)工作日中午饮酒。
(2)酒驾、醉驾。
(3)组织或参与赌博。
(4)嫖娼、参与传播淫秽物品等涉黄活动。
(四)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1.责 任 人:王霖伯
2.责任部门:德育处
3.协同部门:校办、党办、教务处、教科室、安保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监委会
4.整治内容:
在职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五)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
1.责 任 人:张志平
2.责任部门:校办
3.协同部门: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工会、监委会
4.整治内容:
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管理、教学等工作并从中获取报酬。
(六)有偿招生问题
1.责 任 人:卢 生
2.责任部门:教务处
3.协同部门:校办、党办、德育处、总务处、工会、监委会
4.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收受招生学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
(2)在职教师参加由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安排的宴请,参加由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底,分教育宣传、集中治理、总结评价三个阶段。
(一)教育宣传阶段(2018年3月)
1.学习教育
学校制定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布置本次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有关文件,切实理解本次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召开师德师风学习交流会、组织师德师风法纪法规知识竞赛、撰写师德师风学习体会文章等途径,引导教师进一步认识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纪法规意识,规范从教行为。
2.自查自纠
(1)通过教师个人自查、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社会有关方面协查等多种形式,周密排查在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做好经常性、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工作,做到“五个必谈”,即:工作成绩相对突出时必谈;工作出现失误或相对落后时必谈;工作生活有困难时必谈;出现矛盾摩擦时必谈;出现突发性或倾向性问题时必谈。谈心谈话时做到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这个中心,注重谈心谈话的个性化、精准化、实效性,坚决杜绝业务化、形式化、虚假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组织所有教师认真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向学校和教育局备案,不参与义务辅导、补习的也必须填写,实行零报告。学校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汇总表》并上报教育局。
(4)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公开承诺,做到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认真履职。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1.建立平台
(1)学校设立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88608361、电子邮箱:qtzx1952@126.com,并在学校大门外和校园网首页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
(2)向学生家长发放并回收《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告家长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88935369,88910134。
2.常态督查
(1)学校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排定督查表,明确巡访时间、巡访人员和巡访区域;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常态化做好约谈工作,并填写好《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记载表》,谈话对象要对谈话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3)对照县教育局《师德师风考评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工作,做到一学期一次,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
(4)县教育局也成立检查组,重点核实查处群众举报问题;同时,对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本次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及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等。
3.责任追究
在职教师发生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将依据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由所在学校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岗位晋升,并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2)对违纪教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推荐、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得聘请其担任市(区)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
(3)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4)在职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应给予党纪处分。
(5)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还应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6)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特级教师等从事有偿补课,应报请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相应称号。
(7)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8年12月)
1.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月28日前,完成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中小结;12月10日前,完成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度小结,并分别于6月28日和12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小结上交县教育局。
2.对照《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验收细则》,认真整理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履职留痕,迎接县教育局于12月中旬开展的全县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专项验收。
附件1:师德师风调查问卷
附件2: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公告
附件5:告家长书
附件6: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记载表
附件7:师德师风考评表
附件8: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验收细则
附件1:
师德师风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你好!为深入了解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情况,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我们设计了这份调查问卷。这不是“考试”,没有“标准答案”,请如实填写(在括号里打“√”,加“★”的在后面的横线上填写具体内容)。
海安县曲塘中学
2018年5月10日
1.本学期你在 年级 班学习?
2.本学期,你有没有接受所在班级任课老师的有偿补课?
A.没有( )B.有( )
如果接受了有偿补课(选择了“有”),请填写下列内容:
(1)补课学科(如接受多个学科辅导请填全,可多选)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
地理(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其他学科( )
(2)补课地点
①在教室里( )②任课老师家中( )③其它地方( )
(3)补课时间
①放学后或晚上( )②周六或周日( )③节假日( )
(4)缴费情况(含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①目前未缴费,中途或结束时缴费( )
②已缴费( ) ★缴费标准(分学科填写,单位:元)( )
3.本学期,你的任课老师有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A.没有( )B.有( )
如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选择“有”),请填写下列内容: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老师所任教的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
地理(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其他学科( )
(2)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
①用教鞭敲头或打手( )②用手打头( )③打耳光( )④揪耳朵( )⑤用脚踢( )
⑥罚站( )⑦罚作业( )⑧★其他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
4.本学期,有没有老师收受你或你的家长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
A.没有( )B.有( )C.不知道( )
5.本学期,你的任课老师有没有饮酒进课堂的现象?
A.没有( )B.有( )C.不知道( )
如存在饮酒进课堂的现象(选择“有”),请填写下列内容:
A.偶尔( )B.多次( )C.经常( )D.有此现象的学科( )
6.本学期,你的任课老师在课堂上是否存在下列现象?
A.玩电子游戏( )B.上网聊天( )C.发微信、看朋友圈( )D.网上购物( )
E.接打电话( )F.★其它不专心授课的现象( )
7.你对所在班级任课老师师德师风总体评价如何?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不满意”老师任教的学科是:( )
(备注:各学校每学期对所有老师自主进行问卷调查,区镇教管办、县局随机调查。)
附件2:
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 | |||||||||||||||||
学校名称(盖章):海安县曲塘中学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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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教师本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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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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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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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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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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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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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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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导 情 况 | |||||||||||||||||
辅导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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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日期 |
2018年 月 日 |
辅导 时段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
至 月 日 |
: —— : |
: — : |
: — : | ||||||||||||||
接受辅导学生基本情况 | |||||||||||||||||
姓 名 |
就读学校 |
就读年级 |
就读班级 |
辅导科目 |
家长学生是否自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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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承 诺 | |||||||||||||||||
为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1)本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等对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2)如对少量学生进行义务辅导、补习(不突破3人),将提前3天到学校报备,并确保备案情况的真实性(如报备情况变化将提前到学校报备);全面负责学生在义务辅导、补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3)如果不报备或报备情况不属实,或在义务辅导、补习过程中接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或发生安全事故,本人愿按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 |||||||||||||||||
承诺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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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 ||||||||||||||||
说明:1.填表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教师。2.填表时间:2018年春季、秋季开学后10日内,分别填写一次。3.若有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的教师,须填写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自存,两份于开学后15日内交教育局人事科210室;其余教师填写一份(零报告),学校自存。4.如备案情况发生变化,须提前到学校报备,重新填写此表,并于每学期结束前20天内上报县局。 |
附件3:
承 诺 书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本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自愿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1.依法从教,为人师表。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酒后驾车,不涉赌、涉黄、涉毒。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不在工作时间玩手机以及上网炒股、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不从事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课)取酬。
3.以德修身,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从事有偿招生。
4.以生为本,尊重人格。不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公众平台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不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5.认真履职,勇于创新。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教学质量。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各单位于每学期开学10日内组织签订)
附件4:
公 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为此,将有关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布如下,欢迎对我校在职教师监督举报。
学校举报电话:0513-88608361
校(园)长电话:13506298558
举 报 邮 箱:qtzx1952@126.com
学校名称(盖章):海安县曲塘中学
二○一八 年 三 月 五 日
附件5:
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告 家 长 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在职教师必须规范从教,廉洁从教,严禁从事有偿补课,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酒(醉)驾、涉赌、涉黄,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严禁从事有偿招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强化对本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全心全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体教师将怀着对教育事业的挚爱之情,向各位家长庄严承诺:廉洁自律,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加入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来,共同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
真诚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我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监督。
海安县曲塘中学(印章)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回—————————执——————————
海安县曲塘中学:
我已认真阅读《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告家长书》,并将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来,自觉做到不让孩子参与有偿补课,不向教师送礼品礼金,共同维护海安教育形象。
班级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
二○一八年 月 日
附件6:
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记载表
谈话对象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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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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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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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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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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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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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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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海安县曲塘中学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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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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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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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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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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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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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表态: 谈话对象(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7:
师德师风考评表 | |||||
考评教师: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 |||||
考评项目 |
分值 |
考评内容 |
扣分要点 |
得分 | |
遵守职业道德表现70 |
爱 国 守 法 8 |
4 |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
发表不适当言论,不得分。 |
|
4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
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分。 |
| ||
爱 岗 敬 业 12 |
4 |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
未达到教学六认真,不得分。 |
| |
4 |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教育教学中的管理工作。 |
产生教学事故,不得分。 |
| ||
4 |
服从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
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分。 |
| ||
关 爱 学 生 16 |
4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
不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得分。 |
| |
4 |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
对学生放任自流或态度恶劣,不得分。 |
| ||
4 |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发生安全事件,不得分。 |
| ||
4 |
不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
有违反行为,不得分。 |
| ||
教 书 育 人 12 |
4 |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违背教育规律(如作业过多,引起群体事件等),不得分。 |
| |
4 |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 |
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不得分。 |
| ||
4 |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综合评价学生。 |
公开以分数给学生排名,不得分。 |
| ||
为 人 师 表 16 |
4 |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 |
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不得分。 |
| |
4 |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
与同事、家长关系不和谐,给教育教学造成影响,不得分。 |
| ||
4 |
坚持学术诚信,不弄虚作假。 |
公开发表或参加评选的文章存在抄袭或弄虚作假现象,不得分。 |
| ||
4 |
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
存在有偿补课、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有偿招生等师德失范现象,不得分。 |
| ||
终 身 学 习 6 |
3 |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
继续教育不达有关要求,不得分。 |
| |
3 |
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教学技能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
| ||
师德问题整治行动表现30 |
5 |
认真学习师德师风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考查合格。 |
考查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
| |
10 |
签订《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和《承诺书》。 |
未签订《备案表》《承诺书》或备案情况与事实不符,不得分。 |
| ||
5 |
师德师风问卷调查,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
满意度小于60%,不得分。 |
| ||
5 |
同行(社会)认可度高。 |
被举报且查实,不得分。 |
| ||
5 |
师德表现优秀,有相关获奖或表彰。 |
无相关获奖或表彰,不得分。 |
| ||
总 分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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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附件8:
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验收细则
阶段 |
验收内容 |
应得分 |
检查情况记载 |
检查方式 |
实得分 |
教育宣传35 |
1.学校师德师风整治方案、相关制度建设 |
5分 |
有方案、制度且措施扎实,得5分;有方案、制度,得3分;无,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2.国家、省市有关师德师风文件和县专项整治方案学习情况 |
5分 |
有相关讲稿,得1分;学校有相关会议记录,得2分;教师学习笔记有相关记录,得2分。 |
查看资料、访谈 |
| |
3.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情况(图片、文字等) |
5分 |
开展教育活动且效果好,得5分;开展教育活动,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
查看资料、访谈 |
| |
4.《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承诺书》签订情况 |
10分 |
全体教师签订《备案表》,得7分;未签订,不得分。 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得3分;未签订,不得分。 |
查看资料 |
| |
5.谈心谈话情况 |
10分 |
中层以上干部对教师开展谈话且有成效,得10分;开展谈话,得7分;未开展谈话,不得分。 |
查看资料、访谈 |
| |
集中治理35 |
6.平台建立情况 |
5分 |
按要求建立,得5分;部分建立,得3分;未建立,不得分。 |
查看学校网站、公示图片、告家长书 |
|
7.学校常态化自查情况(自查安排表、自查记录、整改跟进情况) |
15分 |
常态化自查且有效果,得15分;有安排表且有自查记录,得10分;未自查,不得分。 |
查看学校台账、访谈 |
| |
8.调查问卷情况 |
15分 |
学校总满意率达90%以上,得15分,每降低10%,顺次降5分。 |
参考问卷结果 |
| |
总结评价30 |
9.年中、年底整治工作总结 |
5分 |
有总结,措施到位,富有成效,得5分;有总结,得3分;没有,不得分。 |
查看工作总结 |
|
10.台账资料的整理情况 |
5分 |
资料整理规范、完整,得5分;有资料,得3分;资料虚假,不得分。 |
查看学校台账 |
| |
11.整治工作成效 |
20分 |
无查处对象,得20分;有一例被查处,按查处结果(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分别得18、16、14、12、10、8、6分;超过一例参照上述标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
查看资料、访谈等 |
|
操作说明:1.完职中、局直单位由县局组织验收,区(镇)属学校由区(镇)教管办组织验收,县局将随机抽查部分区(镇)属学校。2.若查实有师德师风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相关荣誉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