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海安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教纪〔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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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完中、局直单位,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现将《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中共海安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本局有关科室。存档。
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
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全国、省、市、县、乡(镇)联动,在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同时,对学校、医院、铁路、民航、城市公交、旅游、殡葬、银行、通信、供电、供水、有线电视等12个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开展重点评议。根据《海安县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海纠办〔2012〕2号),特制定我县教育系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各级纠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充分肯定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找出并纠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所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促进教育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育行业服务水平,为“打好新征程七大战役、实现新时期七战七捷”,为“建设新海安、迈向现代化”提供优良环境。
二、评议对象
(一)区(镇)评议对象:各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包含公办、民办)。
(二)县评议对象:完中,局直初中、小学、幼儿园。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以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行为。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本单位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二)规范收费。是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政策,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有无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取服务费、截留挪用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等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行为,幼儿园是否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公办高中是否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三)办事公开。对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招生、学籍办理、评优评先、成绩评定等),及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供的服务是否达到教育系统职业道德规范、优质服务水准和公开承诺的服务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是否达标。是否注重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提高学生食堂服务质量。是否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是否关心爱护学生,宽严相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侵占学生代办费、有偿家教、向学生强行推销教辅资料或杂志、在招生中捞取好处等问题。
四、工作机构
(一)领导组
组 长:汪 宁 张英稳
副组长:陈伯平 张永强 孙启根 王 成 崔益顺
华卜泉 颜 敏
成 员: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组办公室
设在县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丁庆富(13485151850)。
各镇、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25日前)。
1.县局对所属参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确保不漏评、不多评,并将参评对象名册报县纠风办审核。
2.建立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工作机构,制定迎接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会,统一部署本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各完中、局直单位和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应择期召开相应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并根据各自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4.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县局制(修)定和完善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开承诺样本,明确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及标准。各单位参照制定公开承诺内容和服务标准。
(二)自查自纠(
1.县政府纠风办将派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县教育系统实施明查暗访;县局也将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政风行风监督队伍,对全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监督评议。各完中、局直单位及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根据各自学校(幼儿园)规模,聘请各个行业的代表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本学校(幼儿园)、本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监督评议。选聘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不应与县纠风办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交叉重复。
2.自我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参评单位按照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明确专人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3.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调查处理信访件、处置网络舆情、办理12345投诉件、走访家长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明查暗访等途径,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本单位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4.通过有效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
5.将自查整改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对自我排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争取解决;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6.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各镇教育助理要对所属各参评单位征求意见、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局亦将开展巡回检查,检查的重点在于自查自纠的效果,为鼓励各单位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在此次评议活动中自我排查出来又确实整改、纠正到位的问题,一律不与绩效考核挂钩,不追究责任。
7.按时报告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
(三)集中评议(
1. 区(镇)评议(
各镇初中、小学、幼儿园接受区(镇)现场评议。评议程序为:参评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区(镇)政风行风监督组通报明察暗访情况,评议代表质询提问,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充分做好接受现场质询的准备工作。
2.县评议(
全县完中、局直单位参加县级评议,评议程序与区(镇)评议基层公共服务单位相同。评议问卷由县纠风办负责发放、回收、统计,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互动参与,电视、广播现场直播,平面媒体跟踪报道公开现场评议活动。对教育、卫生、城市公交、旅游、殡葬等行业的现场评议,将结合政风行风热线质询会一并进行。各完中、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备足功课,做好被质询的准备。
(四)综合评定(
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
(五)结果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评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活动,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县局的工作要求,严密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显著实效迎接群众评议,确保评议结果在各类公共服务行业中排名靠前。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热线、制度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提升服务质量。
(二)深化结果运用。县纠风办将此次评议作为纠风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并将依据评议结果和创建活动情况,向上级纠风机构推荐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的要求,评议结果还将直接与各部门所有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对政风行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按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三)严肃评议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客观公正。参评单位要按照以评促建的主旨,端正态度,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等现象。严禁参评单位打击报复评议代表,违反评议纪律的给予扣分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海安县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问卷
2.海安县2012年综合评定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量化分值
3.教育系统参评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附件1:
海安县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问卷
县 镇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依法办事 |
规范收费 |
办事公开 |
服务质量 |
清正廉洁 |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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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建议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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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安县2012年综合评定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量化分值
被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序号 |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得分 |
1 |
动员部署 (3分) |
1 |
体制机制 |
1 |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
|
2 |
标准化建设 |
1 |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制(修)定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开承诺样本。 |
| ||
3 |
动员部署 |
1 |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等形式,统一部署本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各参评部门和单位主动与地方政府纠风机构对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
| ||
2 |
自查自纠 (5分) |
4 |
征求意见 |
1 |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回访服务对象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
5 |
公开承诺 |
1 |
各参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在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 |
| ||
6 |
全面查纠 |
1 |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行业协会组织对所属各参评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参评部门和单位把自查整改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及时处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 |
| ||
7 |
重点整改 |
2 |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选择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取得实效。 |
| ||
3 |
政风行风热线 (2分) |
8 |
|
2 |
县、基层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积极参与政风热线“栏目”,及时处理政风行风热线转办群众咨询投诉件。根据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结果折算。 |
|
4 |
本级评议 (30分) |
9 |
|
30 |
按照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加权折算。 |
|
5 |
下级评议 (60分) |
10 |
|
60 |
按照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加权折算。 |
|
6 |
日常考核 |
11 |
评议纪律 |
限扣 5分 以内 |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扣2分;严重违反评议纪律的扣5分,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
|
12 |
材料报送 |
不按时报送材料等,酌情扣分。 |
| |||
7 |
群众满意度 |
|
附件3:
教育系统2012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参评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被评议单位____ 填表人_____ 单位主要负责人___
序号 |
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 |
问题类别 |
从何途径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到位时间 |
责任人 |
整改效 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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