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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通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南通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通知

 

通教师〔2013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事务管理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大力弘扬南通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积极营造社会尊师重教、教师重德养德的氛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南通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已被评为南通市师德标兵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优秀教师群体申报范围:一是以学校为单位;二是以党支部、工会、群团组织为单位;三是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名师工作室等为单位。各学校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特点组建和确定申报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全面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志存高远,刻苦钻研、勤恳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立德树人,成绩显著。

3.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方面卓有成效。

4.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兼职取酬等违规行为。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二)优秀教师群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教,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表率。

2.积极推动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组织健全,分工科学,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工作机制。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

4.注重群体自身建设和内涵发展,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方法,具有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在推动本地、本校教育事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受到同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今年共评选南通市师德标兵100人,优秀教师群体2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各基层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推荐名单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组织初评并将初评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弄虚作假,不实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2.组织评选。市教育局将成立南通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评选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南通教育网公示。

3.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媒体进行宣传。

(三)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选需填写《南通市师德标兵推荐表》《南通市优秀教师群体推荐表》一式3份。所有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均须提供电子文本。

2.上报材料须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于2013 1018日报市教育局师资处(市招办三楼)。联系电话:85098840E-mail ntjyszc@163.com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师德教育,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要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认真做好南通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群体的推荐评选工作。

 

 

 

南通市教育局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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