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
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的通知》(通人社专〔2014〕1号)精神,为了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文件,单位布置职称过渡工作(2014年2月15日前完成)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二、教师填写表格,提交证明材料(2月18日前完成)
组织教师根据本人最高级别的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填写《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最高级别的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单位审核(2月23日前完成)
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每一位涉及到的教师填写的《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和提交的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审核(查看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登记表所填内容是否准确)。
审核人须在所审核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汇总、公示(3月2日前完成)
1.各单位汇总,填写《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汇总表》《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统计表》。
2.将单位人员过渡情况(《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汇总表》)张榜公示一周。
五、材料上报(3月3日-3月6日)
1.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材料上报局职称办:
(1)《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填写,单位审核盖章);
(2)《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汇总表》(一式三份,单位汇总填报,并加盖公章);
(3)《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加盖公章交局职称办);
(4)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汇总表》《统计表》除上报纸质材料外,还需将电子文档于3月6日前发至hajyrs@126.com。(电子文档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文件名为单位名,如“海安镇”)
2.时间安排(地点:老园丁活动中心三楼)
时间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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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中、实中、紫石(含少体校)、海陵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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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艺术学校、特教学校、曲中、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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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立中、城南实验中学、城南实验小学、一幼、二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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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镇、曲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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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镇、李堡镇、角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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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周镇、南莫镇、白甸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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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镇、墩头镇、局机关 |
六、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最高级别的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2.
3.不换发证书,登记表是唯一的职称档案证明,所填表格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已调离教育系统的人员不填表。
5.2013年评审通过的人员已使用新的职称系列,不要填表。
6.各学校务必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审核人员要仔细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教育局职称办
20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