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海安市第二届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评选的通知
海教人〔2019〕28号
关于组织开展海安市第二届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评选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各学校,各区(镇)教管办:
为庆祝第35个教师节,大力营造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励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推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70华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组织开展海安市第二届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海安市第二届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各10名。
各单位推荐时,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中农村学校获奖者占评奖总数的比例不小于30%。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本次推荐和评选的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在编在岗人员。
首届十佳校(园)长、十佳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如近5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突出业绩,为教育事业作出新的、重大贡献的人员,也可继续参评。
幼儿园编外人员可以参加最美乡村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严谨治学,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4.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和爱戴。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无违法违纪行为。
6.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过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过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有师德失范行为,被查实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主要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
(5)所任学校有师生违法犯罪的校(园)长,所任班级有学生违法犯罪的班主任。
(6)其他一票否决行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佳校(园)长
(1)现任正职校(园)长,且担任校(园)长3年及以上。
(2)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秉公用权,作风民主,班子团结。
(3)办学思路明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显著。任职期间学校教育质量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
(4)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成长搭建平台,学校人际关系和谐,师生健康快乐。
(5)坚持依法治校,注重制度建设,任期内学校无违规办学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
(6)坚持勤俭办学,艰苦创业,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校容校貌建设成果显著。
(7)坚持科研兴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创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文化校园等活动中成绩突出,近5年本人或学校曾被海安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南通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8)学识广博,专业精深,形成独具风格的教育管理模式或理论,近5年在南通市级及以上报刊上独立发表过教育管理论文,或在南通市级校长论坛(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或正式出版过教育管理专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管理水平有积极指导作用。
2.十佳班主任
(1)现任班主任,且班主任年限累计10年及以上(不折算)。
(2)热爱班级管理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班主任工作事迹感人,育人效果显著。本人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3)工作积极努力,具有创新精神,在班集体建设、教育学生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曾被评为海安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师德标兵,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海安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少先队红旗中队。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公正处理班级事务,所任班级师生关系平等和谐。在关心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学困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方面有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或事迹特别感人。
(5)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有效进行班级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和团队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6)积极开展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所教学生习惯好,进步快。
(7)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海安市级及以上德育科研课题研究,或在海安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德育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班会课、队会竞赛活动中,获得海安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 最美乡村教师
(1)在我市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安心乡村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甘于吃苦,无私奉献。
(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热心帮助困难学生,有突出或感人事迹,深受学生家长的爱戴。
(4)在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是所在区域内骨干教师的先进代表。
(5)教学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近5年一直保持同年级前列。
同等条件下,各区镇中心校以下的农村一般学校(幼儿园)的一线教师优先。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学习文件,组织申报
各单位组织学习市局文件,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
2.基层单位推荐并公示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由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市局。
3.市局组织初评,产生初步人选
市局成立市评选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区(镇)教育助理、校(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往届获奖代表等组成。
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评选工作领导组组织评选,产生各奖项初步人选。
4.局长办公会票决
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综合市评选工作领导组初评情况,对初步人选进行票决,产生拟表彰人员名单。
5.发文和表彰
对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局发文公布。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同时在市电台、电视台、海安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受表彰人员的先进事迹。
五、有关说明
1.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突破市局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1)。
2.“近五年年度考核”是指2014~2018年度。
3.各类表彰种类不得兼报。
六、组织领导
1.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2.评选活动在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和市教育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推荐申报工作,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优秀校(园)长、教师和班主任踊跃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把最优秀的校(园)长、教师和班主任推荐评选出来,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中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3.各单位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要积极做好评选推荐、材料上报工作,对评选所涉及的材料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进行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4.严肃评选推荐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各单位要在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十佳校(园)长、最美乡村教师的材料报人事科210室,电子邮箱hajyjgz@163.com,联系人姜晨露,电话88935369;
十佳班主任的材料报基教科412室, 电子邮箱1391258489@qq.com,联系人严德稳,电话88922012。
2.上报材料包括:
(1)推荐汇总名册(A4打印,另提供电子稿)
(2)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A4打印,另提供电子稿)
(3)推荐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第三人称,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另提供电子稿);
(4)推荐候选人证件电子照1张(JPG格式,1M至4M之间,免冠正面,红色背景),工作电子照片2张(JPG格式,1M至4M之间)。
(5)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须与评选申报表所填各项内容相一致,相互印证。材料排列顺序须与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的顺序完全一致,以便验核。佐证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申报材料中复印件进行逐一验核,并加盖验证章,同时对推荐候选人提供的班主任年限、校(园)长任职年限等证明材料进行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