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中共海安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海教党〔20124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海委办〔20121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委组织部和南通市委教育工委的总体部署及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劲组织、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线,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以基层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海安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抓落实”是指把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巩固成功经验做法。“全覆盖”是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抓到党支部,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求实效”是指要解决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是指基层组织建设符合党员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回应党员群众期盼,工作成效让党员群众满意。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现“五个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拓宽选任渠道,加强教育培训;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完善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四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现有制度得到落实,创新完善基层党建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五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

四、方法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2月中旬—3月上旬)。对本地、本学校(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采取“党支部自查自评、党支部负责人集中互评、考核组评定”的方法,对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确定先进、一般和后进党支部。

2.健全组织,全面覆盖(3月中旬—4月中旬)。对人数过多或者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发挥作用的党支部进行调整,对于应建未建党组织的,及时组建党组织。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党员人数超过3人、教职工人数达到30人的幼儿园、中小学均建立党支部,原为镇教育支部的相应升格为教育总支。党员人数少的学校按照区域联建的办法,可以将幼儿园与小学合建党支部,初中与成人校合建党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学校要推行把党小组建在年级组、学科组、教研组的设置模式,消除党组织“空白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聘期超过半年的流动党员,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整改提高,晋位升级(3月中旬—6月下旬)。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特别是梳理出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5月底前要形成整改方案,对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相关责任人要对重要整改内容作出公开承诺。要对整改内容实行项目化推进,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每个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实现普遍晋位升级。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6月份深入各学校(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7月上旬—8月中旬)。县委在“七一”期间,进行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局党委将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相应表彰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也要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结合创先争优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出业绩”。要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先进找出差距,明确争先晋位目标,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5.巩固提高,建章立制(8月中旬—9月下旬)。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过程是否扎实、突出问题是否解决、争先晋位的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一次评估小结,在此基层上,教育局党委配合各学校所属乡镇党委对各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要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专项述职;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各级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要把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五、工作重点

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健全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提高党组织负责人能力。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选聘、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倡党支部书记兼任行政职务,确保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抓好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要及时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研究谋划工作思路。各学校(单位)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创设良好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在落实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做法的规范化、长效化。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身心健康发展。推行发展党员“两图两簿三公开”制度以及票决制、考察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做好在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建好用好活动阵地。健全阵地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党组织活动有固定场所,活动阵地做到“六有”(有办公设施、有墙上布置、有电教设备、有活动台帐、有规章制度、有党务宣传栏)。活动场所要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并受到普遍欢迎。要开展示范型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站)、党建工作站创建活动。要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组织生活、在线学习等活动方式,拓宽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域和空间。

5.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把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干部培训经费等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要关心和支持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全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教育局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保障,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计划,层层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活动载体,级级落实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强督促检查。教育局已将各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2012年完职中、及镇教育工作年终考核细则》。各镇教育党总支要加强所属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的目标任务和整改方案报局党委。局党委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2年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采取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强化督促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将通过“两台两中心”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总体部署、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同步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要认真总结多年来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各学校(单位)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作为评先奖优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建设一批先进党组织,培养一批模范党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取得一批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

 

附表:

1. 海安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2. 海安县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3. 海安县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4. 海安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5. 海安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6. 海安县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考核细则(讨论稿)。

 

 

 

海安县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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